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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思路定位 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来源:微信公众号:HeBeiWiFi 或 “安全生产宣教”浏览数:413次
明晰思路定位 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李力斌 (2016年2月4日)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省经济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践行安全发展履职尽责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特别强调:“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和处置业务培训,搞好应急处置评估,不断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能力。”针对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再次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每一次大事故发生后,都要认真组织研究应急救援规律,加强相应技术装备和设施建设,这方面工作要跟上。”这为我们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更加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需要。近年来,我们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等工作,其目的都是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也就是坚持“预防为主”和“防重于治、治重于救”的理念。应急管理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另一个抓手,其目的就是要在发生事故前做好应急准备,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手段,把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一手抓事故预防、一手抓事故救援,平战结合,推动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提升。 三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抗风险能力的客观需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突发事件应对法》中4个重要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大家知道,生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扰乱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突发事件的必要支撑和重要组成部分,在事故抢险救援、维护社会稳定、体现执政能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从一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情况来看,救援有力,损失就会减小;救援迟缓,损失就会扩大。只有把应急管理工作,尤其是把应急准备和事故救援工作做好,才能够有效地降低事故灾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 现在,应急管理工作处在一个机遇和挑战共存、大有可为作为的难得时机与环境。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明晰思路发展方向,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信心决心,激发潜力潜能,发挥后发优势,形成强大内生动力,加快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创新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整体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还没能完全适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以及广大社会各方的期盼,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思想观念方面,一些市县存在重眼前工作轻长远规划、重应急处置轻应急准备的现象,整体谋划布局不够、理论创新研究滞后、新思维新方法不多,缺乏有效抓手,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体制机制方面,上下贯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系还没有建成,我省仍有4个市没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84个市、县(市、区)中还有76个没有成立专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已设立的应急管理机构也存在职责定位不清晰、人员配备不齐全、业务建设不规范、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被借被挪情况严重,存在在编不在岗、在岗难尽责的现象。在职能发挥方面,一些应急管理机构履职意识不够强,主动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缺少一股子开拓创新的勇气,尤其是在事故救援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应急保障方面,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不足,缺乏系统、健全、权威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支撑;应急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存在“花瓶”现象,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应急预案衔接不紧密、修订不及时,难以形成联动效应;应急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不足。在应急能力方面,有的市县和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应急知识匮乏、应急技能不高,违章指挥、违规施救现象时有发生;理论型专家过多,实战型人才不够,智囊智库人员结构不合理。在队伍建设方面,我省现有各类企业专业救援队伍124支,3100余人,这些队伍除开滦、冀中能源、唐山三友、沧州大化等大型矿山、危化企业具有较强的救援能力外,整体救援能力和装备水平偏低、技术装备差、救援力量和能力薄弱。现有的应急装备急需维护和保养,队伍素质低的问题非常突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少,布局不均,在全省高危行业中专业救援队伍数量更少,难以适应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 对于这些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分析,用新思维、新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尽快研究解决。 三、务实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局中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一案三制”为基础,加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重大危险备案管理,深入推进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做好工作。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要牢固树立“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演练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目前,省属及中央驻冀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各市安监局,省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于每季度末向省局上报本地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各地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要求,做好应急预案评审、备案、修订和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培训责任。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以各市(定州市、辛集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安监局主管副局长和应急管理人员为主的应急预案专题培训。同时,各地也要组织以本辖区县(市、区)主管副县长、安监局局长为主的专题培训,解决领导“重视”与“明白”的问题。三是落实政企应急预案衔接责任。今年,积极探索预案演练工作的新模式,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和“情景构建下的应急演练”两项工作,演练确定以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中毒重特大事故为主,突出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通过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层面联动,规范应急响应流程化、模板化、实战化,使企业、政府预案相互衔接,提高预案的运行效能。通过开展情景构建下的应急演练,对现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预案进行系统修订完善,健全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完善应急准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演练,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联动,考核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管理职责和响应机制建设,两项工作互为融合、互为补充、互为促进、共同提高。今年10月,省局将对各市“危险化学品应急响应机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全面推广,从而推动全省应急响机制工作全面深化。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大危险源危险能量大,危害程度高,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安监部门要依法依规,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措施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评估、申报、备案工作体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有效监管”的原则,建立起重大危险源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主体责任。二是要扎实做好备案管理。对首次备案的企业100% 进行现场核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按不低于50% 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项预案制定与落实情况、岗位技能培训、安全设施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通过重大危险源备案,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摸清底数,熟悉相关理化特性及应急处置方法,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对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加大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四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责任到位;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测监控和联网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到投入到位;制定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做到应急救援到位;加强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到培训到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在受控状态,安全运行。 (三)强化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建立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编制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手册,将应急管理纳入省局综合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今年要突出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专项执法,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同执法总队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互为统一,互为联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着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是应急管理重要的基础工作,宝玲局长要求“强化根基、打牢基础、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一年试点,二年推广,三年普及”的计划,2015年,在各市企业进行了13个试点创建,在各地大力配合下,就急管理体制、应急资源优化配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保障能力等系列内容进行探索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为各地树立了样板。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在全省再推广200家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此项活动以各市为组织实施部门,企业抓好落实。一是整体部署。各市要将创建活动列入到2016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严格职责分工。省局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调度工作,制定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和考评标准。各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创建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解决创建过程中的政策、标准等问题,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并向省局反馈。创建企业为活动实施主体,对照《应急管理创建标准》科学有序、扎实规范开展创建活动。三是总结提高。各市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企业进行督导帮扶,掌握情况,培树典型。省局每月进行创建情况通报,每季度进行调度。今年省局将召开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应用应急预案优化成果,实现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技战能力。目前,我省形成了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开滦队和省应急救援基地为核心,以冀中能源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等10支省级矿山救援队、沧州大化等10支省级危化救援队为骨干,以高危行业企业专职救护队为支撑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今年,我们将继续狠抓全省救护队伍建设,一是巩固提高现有救护队水平。各单位要克服当前困难,在队伍上要舍得投入,继续加强救护队建设、日常训练、装备配备等,确保队伍人员不流失、训练跟得上、装备拿得出,保持队伍整体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应急技能比武大赛。今年各市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焦化)行业应急技能比武竞赛,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赴各地进行督导、指导,通过层层选拔,选出优秀代表队参加第三届全省比武竞赛,并组成“河北省代表队”,参加8月份第二届全国危险化学品技术竞赛。三是推动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建设。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度高、经济总量大,是各地经济发展的引擎,但同时也是安全隐患的密集区、事故的高发区,加强园区应急管理是现实所需、职责所在。按照杨焕宁局长讲话精神,从今年开始,先行推动沧州、衡水两市的区域危化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用3年时间,在各设区市建设专业性强、技术装备水平高的危化救援基地或专业救援队伍。 (六)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提升应对事故灾难处置能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应急主体责任不落实、救援指挥不科学、救援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在企业层面,2015年我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28起、死亡184人,因施救不当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5人,占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的3.9%、8.2%。这5起事故十分典型、教训十分深刻,其主要原因或共同特点是企业现场指挥人员盲目指挥,现场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基本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施救,致使事故扩大。5起事故突显了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知识技能不掌握,现场处置工作混乱,没有吸取事故教训,整改措施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不到位,没有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的问题,因此提高企业负责人事故现场救援指挥能力刻不容缓。各级有关部门要分级分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强化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具备必要的指挥素质和专业能力,坚决避免事故初期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在政府部门层面,省、市、县各级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都要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制度,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明确指挥长的认定条件、考核标准、工作职责、指挥程序。同时要强化对指挥长的技能和知识培训,通过专题授课、桌面推演、情景构建背景下的演练等方式,切实提高其实战指挥能力,克服应急救援指挥行政化问题,确保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有序、政令畅通,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七)更新理念,创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创新理论研究。理论决定思维。反思一些地区的工作在推进中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理论上没有做“明白人”,实践中缺乏“金点子”,影响了工作落实质量。今年,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尽快拿出一批能用、好使、高质量、高水平的应急理论,把一些好的理论推广实践应用起来。二是改革创新推动。加强机构职能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进一步准确定位、明晰职责、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和企业等基层延伸,努力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督促落实责任。要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党政系统“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考核中的权重,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京津冀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也是重要内容之一,京津冀三省市政府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急管理工作合作协议》。国家安全生产指挥中心高度重视三地应急联动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工作调度会,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也对应急联动提出了现实需要。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合作交流和联合应急指挥等工作机制,共同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决定应急合作事项,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应急平台互通、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工作方面进行长期交流,在发生重特大险情或事故时,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四、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省局启动了“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此项工作已列入省委省政府《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抓好的重点工作》、《河北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工程。信息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手段,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应急救援平台系统、重大危险源监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等综合监管地理信息体系。通过顶层设计,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安全监管各类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数据互联互通,相互关联,相互智能,推动信息技术在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度应用,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预警预测和应急救援提供科学、高效、快捷的信息化支撑。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派出调研组到江苏、山东、四川等地进行学习,宝玲局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省局还抽调专人,成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从事这项工作。 下一步,省局将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业务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建设整体规划,有序推进。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局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升级改造原有系统,做好沟通衔接,确保端口对接、信息数据兼容,互联互通。2017年前全面接入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数据交互。 同志们,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开拓创新、发奋工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做的更好,切实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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