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精神,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告。
1.取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2项行政审批事项,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申请。
2.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下放了应急预案备案和重大危险源备案2项行政权力事项。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督促辖区内企业高标准完成备案工作,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要求,对应急预案备案和重大危险源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特此公告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8日